本案係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並以BOT模式辦理開發(fā),公共建設主體為停車場,並至少須增設30席大客車停車位。 MyGoNews房地產(chǎn)新聞 市場快訊
本案係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並以BOT模式辦理開發(fā),公共建設主體為停車場,並至少須增設30席大客車停車位。
新聞摘要
  • 個案基地面積1.8公頃(約5,451坪),為臺北市信義計畫區(qū)僅存的最大宗未開發(fā)土地
【MyGoNews林承志/臺北報導】廣受矚目的「民間參與臺北市信義計畫區(qū)A25街廓市有土地暨停車場興建及營運案」已於2013年2月8日正式公告徵求民間投資人參與投標,權利金採固定權利金方式計收,底價訂為新臺幣180億元。全案訂於2013年6月10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。

臺北市政府表示,個案基地坐落北市信義區(qū)信義段三小段6地號(街廓編號A25)市有土地,位於松高路與松勇路口東北側,基地面積1.8公頃(約5,451坪),為臺北市信義計畫區(qū)僅存的最大宗未開發(fā)土地,都市計畫使用分區(qū)為業(yè)務設施用地,容積率為400%,本案係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並以BOT模式辦理開發(fā),公共建設主體為停車場,並至少須增設30席大客車停車位。

財政局表示,本開發(fā)案之附屬事業(yè)可依都市計畫等相關法令規(guī)劃使用,如購物中心、娛樂設施、企業(yè)總部辦公大樓、國際觀光旅館、餐飲服務業(yè)等複合型商用不動產(chǎn)。期望透過BOT模式引進民間資金投資興建及營運,達成滿足信義計畫區(qū)觀光遊覽之大客車停車需求、促進市有土地利用、挹注市府財政收益、強化信義商圈發(fā)展及提升社會經(jīng)濟效益等目的。

財政局表示,本案權利金採固定權利金方式計收,底價訂為新臺幣180億元整,興建期間土地租金為當期公告地價總值1%,營運期間土地租金為當期公告地價總值之3%,甄審作業(yè)程序包含資格審查、投資計畫書評審及權利金比價。全案訂於2013年6月10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。